们报名付费后发现被忽悠,是否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王久成认为,知识付费类课程属于可数字化表示并可用计算机网络传输的商品,根据《消费者权益保》,不适用7日无理由退货。但是,《消费者权益保实施条例》:“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对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进行标注,提示消费者在购买时进行确认,不得将不适用无理由退货作为消费者默认同意的选项。未经消费者确认,经营者不得无理由退货。”如果商家在销售知识付费类课程时,未以显著方式标注并提示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此时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款。消费者购买课程后,如发现商家涉嫌虚假宣传或者隐瞒退费条件、课程质量、课程效果等重要信息,可以商家存在违约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