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被告人吴某某认为自己炒股多年且炒股水平较高,遂在某在线网站上注册了账号,发表文章谈论一些大盘的走势及趋势的看法,吸引了不少粉丝。此后,他与某网络公司合作,开通了股票交流的圈子,并担任圈主(又称“大 V”),向付费进入圈子的互联网用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等有偿咨询服务,同时在圈子里进行网络直播,解答客户的提问。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近期A股市场活跃度提升,“非法荐股”现象有所抬头,知识付费平台、短视频平台也逐渐成为非法荐股的一个重要渠道。不仅监管、执法、司法部门在逐渐加大针对非法荐股的打击力度,相关网络平台也在积极出手,规范用户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