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网络直播著作权纠纷中,提供直播服务的平台往往作为被诉主体参与诉讼,在作品中起着重要作用。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 网络直播新型侵权模式出现,根据网络直播平台参与的程度、网络直播平台的管理和控制能力等因素,综合判定网络直播平台的性质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网络直播场景下,“陪你看”“为你读”“教你做”可能构成侵权。日前,互联网法院通报涉网络直播著作权案件审理情况。涉网络直播著作权案件中,新型侵权模式出现,复合型侵权占比高。
在该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原告甲公司享有某网络热门电视剧的独家信息网络权及,被告乙公司在其经营的某网站上设置了“陪你看”专区,为主播提供影视作品,由主播陪同网络用户一起观看涉案电视剧,并提供回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