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保障参保人员权益,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38号)《自治区医保局财政厅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广西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DRG付费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医保规〔2020〕3号)等文件,现结合实际情况。
5.年度预付、点值计算、月度结算、年终清算、结余率、自费率、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金等未尽事宜,参照 DRG 付费实施细则、经办规程等有关和《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有关约定执行。